法人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有哪些?
一、 因企业税务问题而间接成为风险责任人
这种情况下,法人本身不是直接目标,但因为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会与企业一同受到惩戒。
企业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俗称“税收黑名单”)
这是最严重的情况。一旦企业上榜,法定代表人将面临以下直接后果:
限制出境: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通知边检机关,阻止其出境。
限制高消费: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包括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无法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影响个人征信:税收违法信息会推送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贷款、信用卡申请等。
职务任职限制:将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
如果企业因为各种税务问题成为D级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也会受到牵连:
关联评价:税务部门在评价其他由该法定代表人担任负责人的企业时,会将其关联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参考,可能导致新企业或关联企业也无法被评为A级。
重点监控: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会进入税务系统的“重点关注名单”,其后续开办或负责的企业会被重点监控。
二、 因法人个人行为而直接导致风险
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决策或行为是导致税务风险的根本原因。
授意、指使或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偷税、逃税
这是最直接的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明确要求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方式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将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是刑事责任。对虚开发票行为知情且未加制止
企业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如果法定代表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即使他没有直接参与,也因其管理职责而需要承担责任。失职或纵容导致企业税务失控
长期不关心税务:作为企业最高管理者,长期不过问财税状况,导致财务核算混乱,出现非故意的但严重的申报错误。
使用“税务筹划”陷阱:听信不靠谱的节税方案,导致企业涉及虚开发票、滥用税收优惠等违法行为。
企业注册后不经营、不报税:导致企业“非正常户”,进而影响法人信用。
个人银行账户与公司资金混同
为了逃避税款,将本应属于公司的营业收入直接打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公私不分),这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一旦被查实,不仅公司要补税罚款,法定代表人个人还可能面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总结:法人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 风险类型 | 具体情形 | 对法人的直接影响 |
|---|---|---|
| 间接牵连型 | 企业上“税收黑名单” | 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影响个人征信、任职限制 |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 | 关联企业受影响、个人被重点监控 | |
| 直接责任型 | 授意、指使偷税 | 承担主要法律责任,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逃税罪) |
| 对虚开发票知情不报 | 承担连带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 |
| 失职导致企业税务混乱 | 承担管理失职责任,企业被罚的同时个人声誉受损 | |
| 公私账户混同收款 | 个人需补缴个税及罚款,可能引发刑事风险 |
给法定代表人的建议:
高度重视:担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承担法律和税务上的最终责任,绝非“挂名”那么简单。
知法守法:主动学习基本的财税知识,了解红线和底线在哪里。
用专业的人:聘请专业、靠谱的财务负责人或代理记账机构,并定期了解公司的税务状况。
绝不参与违法:绝对不要授意或同意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做假账、隐匿收入等违法行为。
定期自查:定期审查公司的纳税申报、财务报表和发票使用情况,防患于未然。
总之,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企业的税务风险,最终会找到法定代表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