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没有的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

营业执照上没有的经营范围,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开票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7 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 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如果是临时性业务,企业可自行开具发票,也可去税局核定相关税种和征收品目后开票。但如果企业经常发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建议及时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开票范围,自行开具发票,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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