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自行开具和税务机关代开两种方式,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会选择自行开具4。具体流程如下:
票种核定: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进入信息填写界面。在 “发票信息” 部分点击 “添加”,选择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每月领用份数等信息后保存,等待税务机关审批。
申请最高开票限额:税务机关审批通过票种核定申请后,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选择已申请的专票票种,填写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一般为万元)和申请理由,保存后提交税局审批。
税控设备变更:税局审批通过后,登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找到 “系统设置”-“网上变更”,将专票票种核定信息下载同步到金税盘或税控盘内。
发票申领:登录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收到邮政审核通过、准备配送的信息后,登陆开票软件点击 “网上领票”,将发票信息下载到金税盘或税控盘内。
开具发票:进入开票软件,点击 “发票填开”,选择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录入购买方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等,核对无误后点击 “打印”,即可完成发票开具。
填写申请表:小规模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 “我要办税” 模块中找到 “发票代开” 相关功能,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该申报单,需如实填写销售方和购买方信息、应税货物或劳务信息等。
提交申请及资料: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直接上传资料即可;若到办税服务厅,需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部分资料2。
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款,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等方式缴纳。
领取发票:缴纳税款后,可在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选择发票邮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