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缺票怎么办
建筑行业缺票(尤其是成本票、进项票)是常见问题,主要因行业特性导致(如零散采购、人工费用占比高、部分供应商不愿开票等)。缺票会直接增加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负担,需通过合规手段解决。以下是具体解决思路和方法:
一、缺票的常见原因分析
上游供应商不规范
砂石、建材等原材料多从个人或小规模供应商采购,对方不愿或无法开具发票。
劳务分包多依赖零散用工或个人包工头,难以取得劳务发票。
人工成本占比高
建筑工人多为临时工,现金结算工资,无法取得合规用工发票。
跨区域项目管理松散
异地项目的零星采购(如五金、辅料)未及时索要发票,票据管理混乱。
合同条款未明确发票责任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未约定 “必须提供合规发票”,导致后期取票困难。
二、合规解决缺票问题的 6 大措施
1. 规范上游供应商管理
优先选择能开票的供应商
采购时筛选一般纳税人或能代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明确要求 “含税价 + 开具发票”,避免因低价选择无票供应商。
示例:与砂石厂、混凝土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 “提供 3% 或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拒绝合作。
零散采购集中化
对小额零星采购(如五金配件),可通过 “集中采购平台” 或与合规经销商合作,统一开具发票。
2. 解决人工成本缺票问题
通过劳务公司或平台合作
与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合作,由劳务公司开具劳务发票(税率 6%);或通过合规的灵活用工平台雇佣临时工,平台可代开劳务发票(需平台具备代征资质)。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个税申报
通过银行专用账户发放工资,配合考勤记录和劳动合同,虽无法直接取得发票,但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需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要求)。
3.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申请简易计税方法
建筑企业以清包工、甲供工程或老项目(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开工)施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 3%),无需大量进项票抵扣,降低增值税压力。
享受地方性税收返还
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将业务分流至园区,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返还(如返还地方留存的 40%-70%)。
利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元、从业人数≤300 人、资产总额≤5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可按 5% 或 10% 税率缴纳(2023 年政策)。
4. 强化内部票据管理
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要求项目团队在采购、分包时必须取得发票,明确 “无票不报销”,财务严格审核票据合规性。
使用电子化工具(如发票管理系统)登记发票信息,避免遗漏。
跨区域项目专人对接票据
异地项目设置财务专员,负责收集、整理当地采购发票,定期寄回总部归档。
5. 合理拆分业务架构
分离材料采购与施工业务
成立独立的材料采购公司,专门负责原材料采购并取得发票,再将材料销售给施工主体,形成合规进项链条。
分包环节合规化
将专业分包(如水电安装、土方工程)委托给有资质的分包商,要求其开具发票;对个人包工头,可引导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自然人代开税率通常为 1%-3%)。
6. 利用核定征收政策
针对难以取得成本票的业务
若企业符合条件,可申请对部分业务(如零星采购、劳务费用)进行核定征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对成本票的依赖(需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三、严禁违规操作: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切勿买卖发票或虚开发票
部分企业为补票选择 “买发票” 或让关联公司虚开发票,这属于刑事犯罪,一旦被查,将面临罚款、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避免混淆发票类型
例如用个人消费发票(如餐饮、加油票)冲抵成本,此类发票与经营业务无关,无法税前扣除,还可能被税务预警。
四、案例参考:某建筑公司缺票解决方案
问题:某建筑公司年销售额 5000 万元,其中 30% 的砂石采购(1500 万元)从个人供应商处无票采购,导致缺进项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压力大。
解决方案:
筛选 2-3 家能开具 3% 专票的小规模砂石供应商,重新签订含税合同,1500 万元采购可取得 43.69 万元进项税(1500 万 / 1.03×3%)。
剩余无法取得发票的零星采购(约 200 万元),通过园区注册的个体户采购,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负约 2.5%,开具普票作为成本票。
对清包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增值税按 3% 缴纳,减少对进项票的依赖。
效果:合规解决缺票问题,年节约税费约 120 万元。
五、总结:长期合规是关键
建筑行业缺票本质是供应链和管理问题,需从 “供应商筛选 + 业务架构 + 政策利用” 多维度解决,避免依赖违规手段。建议企业定期与税务顾问沟通,根据业务规模和政策变化调整方案,确保税务合规的同时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