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按规定实缴资本会有哪些后果?
股东未按规定实缴资本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具体如下:
对股东自身的影响
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需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迟延缴纳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丧失股东权利:新《公司法》规定,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另外,在未足额缴纳出资前,股东可能不得享有股东分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直至足额缴纳出资后,方可恢复。
信用记录受损: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行为会被记录在公司信用信息系统中,进而对股东的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可能会影响股东在其他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评级和信誉。
面临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受限:注册资本未足额到位,公司实际可用资金减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履行合同义务,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还可能使公司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进行借贷等经济活动时,因资本不实而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公司信用受损: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其对外展示实力和信用的重要指标,未实缴资本可能会让交易方对公司的实力和履约能力产生怀疑,影响公司的商业信誉,进而影响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导致潜在客户流失,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面临行政处罚:若公司未履行监督股东缴纳出资的责任,可能被认定为公司管理层失职,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对公司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债权人的影响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公司法》也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