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况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具体而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不符合这些情况的通常可以申请定期定额征收: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在 20 万元以上的应设置复式账。
月销售额: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 40000 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 60000 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 80000 元以上的应设置复式账。
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此外,个体户的经营业务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交易,并且通常要求做到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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