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查询自己的纳税信息?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申报有简易申报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简易申报
适用条件: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指纳税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注意事项: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若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自行申报
申报准备:准备好相关的申报资料,如《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以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发票、收支凭证等。
申报方式选择: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填写申报表:登录电子税务局(以当地电子税务局为例),点击 “我要办税”,选择 “税费申报及缴纳”,找到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功能菜单。进入后,系统根据纳税人核定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进行业务判断。纳税人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申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如销售额、成本费用等。如果存在未开票收入等情况,纳税人可进行补录。点击 “增值税销售收入” 栏中 “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改写图标,可展开对应修改销售额,修改后点击【确定】按钮。
确认申报信息:纳税人确认税费是否正确,可展开 “税费计算信息栏” 查看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减免金额、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等信息。如需申报表预览,可通过点击【预览报表】进行查看明细报表数据,预览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和 “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提交申报: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需要纳税人对本次申报结果进行声明确认,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提交申报。
缴纳税款: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缴款方式可选择 “三方协议缴款” 或者 “银行端”。如果选择 “三方协议缴款”,点击 “立即缴款”,按提示操作就可以直接扣款;如果选择 “银行端”,点击 “立即缴款” 后点击打印缴费单,去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