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资格认定与准备工作
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企业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于 30 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填写《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其中 “退税开户银行账号” 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准备相关材料:需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等,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安装申报软件:购买并安装国税局指定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等.
出口业务操作与数据采集
确认出口销售收入: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
进行退税勾选: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 30 天内,在 “发票认证系统” 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并在勾选平台做退税勾选,而不是抵扣勾选.
采集申报数据: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包括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信息,以及进货发票的相关信息等.
数据检查与预申报
数据检查:通过系统中 “数据处理” 的 “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和 “换汇成本检查” 等功能,对申报数据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网上预申报:生成预申报数据,并通过网络向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察看预审反馈信息,根据反馈结果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预审通过.
正式申报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预审通过后,将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并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 2 份,同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或 U 盘等存储介质,软盘中应该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并在存储介质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准备申报资料:准备好退税申报资料,包括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等,并按要求进行装订,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提交正式申报: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将退税申报软盘或 U 盘及报表和资料一并提交给退税机关.
审核与退税
税务机关审核:退税机关对企业提交的软盘及报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
税款退还: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企业,企业可到 “数据管理”—“退税批复” 栏目中查看相关信息,并根据要求打印《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签字盖章后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手续,将退税款项退还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