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
一、发票的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它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例如,一家制造业企业购买原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该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则是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的发票。一般情况下,购买方不能依据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比如,个体工商户向消费者销售日用品,开具的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是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它对于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以及车辆上牌等环节都起着关键的作用。例如,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税务机关会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等信息来计算应纳税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六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种发票用于二手车交易的财务核算和产权转移等手续。例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车商将一辆二手车卖给消费者,就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消费者凭借此发票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
二、发票的作用
财务核算作用
对于企业来说,发票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它能够准确记录企业的经济业务往来,包括销售收入、采购成本等。例如,企业销售产品开具发票后,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在采购原材料时,收到的发票可以作为成本入账的依据,帮助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和利润计算。
税务管理作用
税务机关通过发票来监控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纳税情况。企业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内容可以反映其应税行为和应纳税额。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额和取得的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同时,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发票的检查来打击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用
发票是消费者购物的凭证。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发票可以作为消费者要求退换货、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例如,消费者购买了一台有故障的电器,凭借发票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更换或者退款。
三、发票的开具和取得要求
开具要求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例如,在收购农产品等情况时,可能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收购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取得要求
企业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当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取得发票时,应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内容填写不完整等,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相关金额。
四、发票的管理和保存
管理责任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同时,应当妥善保管发票,防止发票丢失、被盗、损毁等情况发生。
保存期限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税务机关在必要时对企业过去的经营活动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