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如何处理?
商标被驳回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分析驳回原因
查看驳回通知书:商标局在驳回商标申请时,会发出《驳回通知书》,其中详细说明了驳回的理由。常见的驳回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等。仔细研究驳回通知书,明确商标被驳回的具体原因是采取正确应对措施的基础。
判断驳回理由是否合理:在了解驳回理由后,需要结合商标实际情况判断该理由是否合理。例如,如果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可以进一步对比两个商标的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的相似度,以及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近似。如果认为商标局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那么就有机会通过后续的程序争取商标注册。
二、放弃商标申请
考虑因素:如果经过分析,认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合理,或者商标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并非核心资产,重新争取注册的成本过高(包括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和精力成本),可以考虑放弃商标申请。例如,一些商标只是企业在产品拓展阶段尝试性注册的,且与企业核心产品关联不大,在被驳回后就可以选择放弃。
注意事项:放弃商标申请后,如果之后又想使用该商标,需要重新考虑其注册可行性,因为之前的驳回记录可能会对后续申请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在放弃之前,要确保已经停止使用该商标,以免构成侵权行为。
三、提出商标驳回复审
时间限制:商标申请人如果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是法定的,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将生效。
准备材料:
复审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复审的理由,包括对驳回理由的反驳、商标的独特性和可注册性等方面的阐述。例如,如果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需要在复审申请书中重点说明两个商标的区别,如商标的设计理念、含义、实际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不同。
商标图样: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有助于评审委员更直观地了解商标的特征。
商标使用证据(如有):如果商标已经在实际使用中,提供使用证据可以增加复审成功的概率。例如,提供带有商标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证明商标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区分度。
其他辅助材料:如商标的创意来源说明、品牌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从侧面证明商标的价值和可注册性。
复审流程和结果:
受理: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对商标进行全面审查。审理过程可能包括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在必要时)。
裁定:经过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作出复审裁定。裁定结果可能是维持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也可能是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准予商标注册。如果申请人对复审裁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修改商标后重新申请
修改方式:
调整商标图样:如果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可以对商标图样进行适当修改,如改变商标的字体、颜色、图形部分的设计等,使其与在先商标在整体外观上有明显区别。例如,将商标中的某个图形元素进行简化或者增加一些独特的装饰元素。
修改商标名称或含义:如果商标名称缺乏显著性或者与其他商标存在混淆的可能,可以修改商标名称,使其更具有独特性和显著性。同时,也可以通过赋予商标新的含义来增强其可注册性。
调整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如果商标在某些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与在先商标冲突,可以考虑调整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避开容易产生混淆的领域。
注意事项:在修改商标后重新申请时,同样需要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确保修改后的商标不存在新的驳回风险。并且,重新申请的商标是一个全新的申请,需要重新缴纳申请费用,按照正常的商标注册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