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确定清算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若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组成立后,需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清算组成员名单、身份证明等。部分地区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备案。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告知其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及清算事宜,包括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邮件、电话等,需保留好通知的证据。
发布公告:清算组应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号、清算原因、清算组组成人员、联系方式以及债权申报的期限等。
清理公司财产:清查财产状况:清算组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查过程中,若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追收债权: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处理财产: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妥善处理,如变卖、拍卖等,以实现财产的变现。在处理财产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清缴税款及清理债务:清缴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结清公司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清理债务: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制定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以及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确认方案:将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有主管机关的还要报主管机关确认。
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方案经确认批准后,按方案实施,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等。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详细记录清算的过程、结果等,包括清算的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
办理注销登记:将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予以核准后公告,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