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
附加税是 “正税” 的对称,是随正税加征的税。
一、附加税的种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为三档:市区为 7%;县城、镇为 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 1%。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3%。
地方教育附加:同样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 2%。
二、附加税的作用
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用于地方的公共设施建设、教育、城市维护等方面,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可以调节经济结构,通过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征收附加税,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附加税的计算方法
附加税的计算公式为:附加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 + 消费税税额)× 附加税税率。
例如,某企业当月缴纳增值税 10 万元,消费税 5 万元,该企业位于市区。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10+5)×7% = 1.05(万元);
教育费附加税额 =(10+5)×3% = 0.45(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税额 =(10+5)×2% = 0.3(万元)。
总之,附加税是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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