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以下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重要信息:

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免征范围: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计算方法:
税率表16: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 36000 元的 | 3% | 0 |
2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项目5。具体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 3600 元 / 年或 400 元 / 每月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 1.5 万元部分,可在 8 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 800 元、1100 元、1500 元不等。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 1500 元 / 月(定额扣除)。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 100% 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 50% 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