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重要信息: 1. **纳税义务人**: -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3. **计算方法**: - **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 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 -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其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例如,取得股息红利 10000 元,应纳税额 = 10000 × 20% = 2000 元。 4. **税率**: -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 |1|不超过 36000 元的|3%|0| |2|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10%|2520| |3|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20%|16920| |4|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25%|31920| |5|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30%|52920| |6|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35%|85920| |7|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45%|181920| -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 5%至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5.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具体标准如下: -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 3600 元/年或 400 元/每月定额扣除。 -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 1.5 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 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 -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 800 元、1100 元、1500 元不等。 -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 1500 元/月(定额扣除)。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 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 50%扣除。 6.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包括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代扣代缴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 - **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