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叠加享受。具体情况如下: 1.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企业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这一条优惠政策。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其具体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享受叠加优惠时,要确保自身符合各项政策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正确申报和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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