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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

2024-09-10 税种知识 6754 作者:税百科一黄主编
以下是税收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


从征税对象角度


一、对流转额征税


  1. 增值税

  • 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即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例如,一家制造企业销售产品取得销售额 100 万元(不含税),税率为 13%,则销项税额为 13 万元。如果该企业购进原材料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为 8 万元,那么其应纳税额为 13 - 8 = 5 万元。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部分特定应税行为。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为 50 万元(不含税),征收率为 3%,则应纳税额为 50×3% = 1.5 万元。

  • 消费税

    •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例如,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销售额为 100 万元,消费税税率为 30%,则应纳税额为 100×30% = 30 万元。

    •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比如销售啤酒 2000 吨,每吨啤酒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 250 元,则应纳税额为 2000×250 = 500000 元。

    • 复合计征:既从价又从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例如,销售白酒,销售额为 100 万元,比例税率为 20%,销售数量为 10 吨,定额税率为 0.5 元 / 500 克,则应纳税额 = 100×20%+10×2000×0.5 = 20 + 10000 = 10020 元。


    二、对所得额征税


    1.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例如,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收入总额为 500 万元,不征税收入为 50 万元,免税收入为 30 万元,各项扣除为 300 万元,以前年度亏损为 20 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500 - 50 - 30 - 300 - 20 = 100 万元,应纳税额为 100×25% = 25 万元。

  • 个人所得税

    •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 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某人一年的工资薪金收入为 15 万元,劳务报酬收入为 5 万元,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为 2 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为 3 万元,那么综合所得收入额 = 15 + 5×(1 - 20%)=19 万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19 - 6 - 2 - 3 = 8 万元。对照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例如,某个体工商户年度收入总额为 80 万元,成本为 30 万元,费用为 20 万元,损失为 5 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80 - 30 - 20 - 5 = 25 万元,根据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一般按次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税率。比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 20%,某人取得股息收入 10 万元,则应纳税额为 10×20% = 2 万元。


    三、对财产征税


    1. 房产税

    •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1 - 扣除比例)× 税率。例如,某企业房产原值为 1000 万元,当地规定扣除比例为 30%,税率为 1.2%,则应纳税额 = 1000×(1 - 30%)×1.2% = 8.4 万元。

    •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 税率。比如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 20 万元,税率为 12%,则应纳税额为 20×12% = 2.4 万元。

  • 车船税:根据车船的种类、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算。例如,一辆乘用车,其车船税的年基准税额为 360 元,则每年应缴纳车船税 360 元。


  • 四、对资源征税


    1. 资源税

    •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例如,某矿山销售应税矿产品销售额为 100 万元,资源税税率为 5%,则应纳税额为 100×5% = 5 万元。

    •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单位税额。比如销售原油 1000 吨,每吨原油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 20 元,则应纳税额为 1000×20 = 20000 元。


    从征管方式角度


    一、自行申报纳税
    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等信息,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例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根据企业的财务核算结果,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二、代扣代缴
    由支付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支付款项时,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并代为向税务机关缴纳。例如,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在支付股息、红利时,代扣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在代扣税款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代扣的税款。


    三、代收代缴
    与代扣代缴类似,但代收代缴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例如,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根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金额等,按照消费税的税率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代收代缴的税款上缴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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