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关于营业税的一些重要信息:
征税范围:
应税劳务: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需要注意的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比如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
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税率:
交通运输业:3%。
建筑业:3%。
金融保险业:5%。
邮电通信业:3%。
文化体育业:3%。
娱乐业:5%-20%(具体税率根据不同的娱乐项目确定)。
服务业:5%。
转让无形资产:5%。
销售不动产:5%。
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
规定一些项目的若干费用可扣除,但具体扣除项目有明确规定,如广告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可扣除等。
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规定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历史变革:我国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行 “营改增” 政策,营业税已被增值税取代,不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 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于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